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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28 11:39:2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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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火灾综合治理方案(推荐3篇)
为促进我院安全生产持续发展,避免和遏制触电伤亡事故特别是重大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院的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规范人员的用电安全行为,不断改善我院安全生产条件,我院根据旗卫生计生局的文件精神,决定在本我院全力开展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 作,拟从根本上消除有可能发生电气火灾的安全隐患和杜绝人身触电 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专项整治内容
在我院领导的部署下,召开了以各科室负责人为主的用电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分析了目前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传达了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和指导方针,使各科室负责人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
1、基础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和排查工作。
(2)通过对员工的安全用电知识培训活动,加强全体职工用电的安全知 识普及教育,提高我院整体安全素质的安全生产意识。
2、用电安全管理
(1)检查施工队供配电设施和电气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2)检查设备是否安装末端漏电保护开关、配电箱是否有二级漏电保护开关;
(3)检查电气设备的控制开关以及配电箱内的电器元件;
(4)检查电线、插座、配电箱、电源控制开关等高温设备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品;
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3项,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促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人员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方式中电气安全隐患的危险性,甚至有些心存侥幸,以为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不可能在本我校发生。针对此种现象,我院会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用电安全性操作。
四、后续要开展的工作
我院将会一丝不苟地按照卫生计生局精神,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性操作。在硬件、软件上持续加大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用电安全事故。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省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__年4月30日,在全省集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就有关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省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平台,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在既有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厂房、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等电气火灾多发场所,优先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不少于10万套,新建建筑同步推广安装,强化早期预警、先期处置。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平台,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1月至20__年4月)。各地区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三、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一)省级成立由省政府王志忠副秘书长、杨勇副秘书长任组长,省公安厅程建东副厅长、安监局喻鸿斌副局长任副组长,省经信委、教育厅、民政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宗教局、民航江苏安监局、邮政局、电力公司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消防总队,由周详总队长兼任办公室主
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经信、教育、民政、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计生、旅游、文物、宗教、民航、邮政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针对工业企业、学校及培训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城市轨道交通及车站码头、商贸服务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医疗机构、旅游景区及星级宾馆、文物古建筑、寺庙教堂、民用机场、寄递企业等场所,开展电器产品使用领域综合治理,切实改造一批电气线路、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培训一批从业人员、安装一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聘请电气安全专业人员协助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查,督促单位落实电气安全防范措施。安监、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及时掌握有关行业部门开展电器产品使用领域综合治理情况,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标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督促彻底整改。省安委会将适时对重点地区进行专项督导。对于因电气原因导致的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于20__年6月30日前报送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20__年10月10日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__年起,每年1月10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__年4月3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为遏制电气火灾高发态势,按照文件统一部署,经重庆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实际情况,永川区严格落实重庆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区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安委会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副市长陈绿平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余果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族宗教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华中能源监管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总队,由市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汪永明任主任,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和沟通联络等日常工作。永川区也根据本区实际情况,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
三、治理内容。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围绕电器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领域、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等三个方面开展综合治理,重点抓好9项工作。
一是开展电器产品生产领域治理。
二是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
三是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
四是加强建设工程电气施工质量管理。
五是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
六是强化轨道交通线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七是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八是推动城乡社区、乡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九是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时间长、范围广、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应及时协调,落实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传统村落的改造工作内容,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研究治理意见,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曝光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企业,揭露不按标准设计、施工的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发布违法企业名单。要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营造打击电气安全隐患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是强化目标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开展情况将纳入区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和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市政府安委会将分阶段、分批次成立联合检查组,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恶劣电气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